有乘客把樂器帶進港鐵被職員制止,觸發日前有音樂界人士到港鐵大圍站示威,引起一陣騷亂。而剛過去的周日,沙田站又發生乘客因行李問題憤而「佔領」列車事件。在示威、佔領風氣日盛的社會氛圍下,似乎港鐵已變成一個新戰場。坦白說,對於乘客帶同樂器搭港鐵,即使樂器大小稍稍超出規定,筆者認為港鐵是可以行使酌情權的。試想想,一個學生帶同大提琴外出,難道每次也要召喚客貨車嗎?畢竟她帶的樂器只是隨身的自用品。

儘管筆者認為港鐵應行使酌情權處理帶同樂器乘搭港鐵的乘客,但筆者絕不贊同以佔領手法示威。須知道,港鐵對行李大小的限制一直存在,如行使酌情權處理帶同樂器的乘客是人情,即使依例行事亦有其道理;示威人士不滿港鐵的處理手法是一回事,能否因為不滿而佔領叫囂又是另一回事。

不少人常強調香港的核心價值,當中包括我們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港鐵如果執法,可被批評為不近人情;如果不執法,同樣可被批評為有例不依,實在有其難處。批評港鐵當然可以,這是言論自由的表現,而示威也是可以的,因為這是《基本法》賦予我們的權利。不過,有言論、示威自由不等於可以任意妄為,如果限制乘客帶同樂器搭港鐵的做法是擾民,難道在車站大堂示威擾亂秩序就不擾民嗎?

有評論認為,港鐵可以額外收費方式處理乘客行李的問題,筆者認為此方法不可行,因為不少水貨客已利用港鐵作為其運載貨物的交通工具,如果以額外收費方式解決問題,雖可處理到攜帶樂器問題,但此例一開,港鐵勢將成為水貨客的集運工具,只怕會跌入另一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