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年漢聲稱因居無定所,故未有安排幼女入學達六年,期間他為領取更多綜援,竟影印長女的舊中學和小學手冊,再改動影印本上資料,佯裝幼女在學,誘使社會福利署多付三萬一千多元綜援。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七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還押至本月二十日判刑。

四十七歲被告黎有,報稱是汽車美容工人,被控於○六年五月至一二年四月期間,七度使用偽造的學生手冊副本,誘使社署接納該些副本是真文書。辯方求情稱,他現已停止領取綜援,開始分期攤還多領取的綜援。據悉,被告的長女現年二十一歲,幼女則十六歲,就讀中一。

案情指被告在案發期間向社署訛稱幼女就讀小一至中一,誘使社署向他多發三萬一千多元綜援。被告前年向社署職員坦承,案發期間幼女無在涉案的小學和中學就讀,社署遂將案件轉交警方,於今年八月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3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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