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保安員於去年三月在家中疑因買飯問題,與曾中風以致行動遲緩的前夫起爭執,期間涉嫌以剪刀及士巴拿擊傷對方,前夫留醫五日後,終因頭部受創及併發症不治,女保安被控謀殺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開案詞指被告表示事發剛放工回家,死者即要她買外賣,被告說遲些買,即遭死者以士巴拿拍打頭部,她為自衞才用剪刀亂拮再奪士巴拿「鏗」死者的頭。法醫驗屍後發現死者頭部有十三個傷口,推斷最少曾遭鈍物擊打頭部十三次。

被告李潔珍(靠窗者)否認謀殺前夫。

控方證人邱文傑昨出庭作供。

五十一歲被告李潔珍,被控於去年三月八日謀殺五十九歲前夫蔡富華。控方表示本案是家庭悲劇,廣州出生的被告透過朋友認識死者,八八年結婚,翌年誕子,兒子九五年來港,被告則在九六年來港,一家三口居於涉案的沙田瀝源邨單位。死者自九七年後無業,一○年因醉酒跌落河致中風,致行動緩慢。被告與死者於一三年離婚,因房屋署未能替死者分配居所,被告仍讓死者同住。

控方傳召證人作供,鄰居邱文傑指去年三月三日晚上八時,被告兒子帶被告及死者拍門,叫邱報警及協助。邱見死者身上流血及手持士巴拿,神情緊張的被告則衣衫有血,她並向死者道歉。接報到場的救護員及警員亦供稱,被告當時要求救護員先救死者,最先到場的救護員謝沛偉指出,見被告手持士巴拿其後才放下,死者仍清醒;另一救護員袁冠耘表示,被告透露曾遭死者用士巴拿襲擊。

警員李志球供稱,當時見到被告頭部受傷,遂陪她到急症室,被告主動說要「講番件事」並要李記錄。被告指稱當晚放工回家後已很累,故向死者表示「遲些才幫你買飯」,死者卻以士巴拿襲擊她頭部,她為自衞隨手拿起剪刀亂揮,再奪去死者士巴拿扑他頭部數下。

警誡下認搶士巴拿扑頭

控方補充稱,被告在警誡下再稱,因發現死者流血想替他止血,死者卻又用士巴拿扑她頭,故她才搶走士巴拿反扑死者:「佢『鏗』我,我咪『鏗』番佢囉!」其後兒子回家帶二人往找鄰居協助,死者送醫至同月八日不治。案件編號:HCCC 4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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