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運輸署每兩年一次檢討私人駕駛教師執照(師傅牌)數量,再決定是否簽發新牌。運輸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去年底檢討後,發現各類師傅牌照數量均達基準數的九成之上,故決定不再簽發新牌,又指已於今年五月把檢討結果,知會香港駕駛學院教師工會等十二個私人駕駛教師組織。

運輸署於文件中表示,早於九九年與業界達成共識,將駕駛教師執照分為三組,包括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小型巴士及巴士和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及掛接式車輛,並將執照數目基準分別定為一千零五十個、一百三十個及二百三十個,當執照數目低於基準數的九成,運輸署署長會考慮簽發新牌照。

去年檢討後,運輸署發現去年下半年的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師傅牌數目有八百三十個,由於當局一二年決定會再簽發二百一十二個新牌,令此類牌照總數可增至一千零四十二個,只較基準數目少八個;小型巴士及巴士師傅牌則有九十五個,若加上將簽發的新牌三十二個,與基準數目只差三個;中型貨車、重型貨車及掛接式車輛師傅牌則有一百八十五個,簽發新牌四十三個後,與基準數只差兩個,因此各類牌照數目均為基準數九成之上,故當局決定不簽發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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