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DR醫學美容集團三年前發生「毒血針事件」,造成四名女子一死三傷,事件中的女死者陳宛琳(四十六歲)之丈夫楊錦開,以女死者的遺產管理人及遺屬代表雙重身份入稟高院,向集團創立人周向榮等六名被告民事索償。

指六被告治療疏忽

被入稟索償的六名被告依次是周向榮、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女西醫麥允齡、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及亞太幹細胞科研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六名被告於一二年十月治療女死者陳宛琳時疏忽,導致陳於同月十日死亡,原告因此代表陳的遺產和遺屬向六名被告索償。

該次事件還有三名傷者,其中兩名傷者黃鳳群和王靜波已於早前入稟高院向六名被告民事索償,暫時只有同樣在事件中受傷的周向榮胞姊周欣欣未有就事件提出民事索償。案件編號:HCPI 1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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