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一居的土地發展利用期將於十二月二十六日屆滿,尚未完工,發展商指澳門政府延誤不少時間。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按照新土地法,未完成發展的臨時批給地,在土地發展利用期屆滿後不得續期。
對於如何保障已購買樓花的小業主,羅立文稱需視乎每個情況而定。他強調新土地法已對臨時批給地有相應規定。
被問到當地回收商發起停工行動時,羅立文表示,會繼續研究扶助方案,很多團體都需要土地發展,但政府沒有很多地。他上任至今約九個月,未收到任何閒置土地,相關土地仍在法律程序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