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日前表示,香港近年在經濟民生方面差強人意,發展落後於鄰近地區是因為沒有依法實施「去殖民化」,讓本應放在歷史博物館的東西跑出來招搖過市,同時又出現「去中國化」,使一國兩制受到損害,造成香港巨大的內耗。然而,如何依法實施「去殖民化」,陳佐洱在再三追問下都沒有言明,是否如大狀黨所言,回歸時在法例條文中把「港督」改為「行政長官」、把「港督會同行政局」改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了事?抑或要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去碰這個隨時引爆的民意炸彈?還是要追隨內地,實施內地的那一套法律和制度?

香港回歸十八年,人心未回歸是事實,近年的大型遊行,示威者高舉龍獅旗,大喊「港人自決」口號,「戀殖」、「港獨」思潮湧現,當中更以年輕一代為主。回歸前經歷了香港百業待興、機會處處的一代,今日或已安居樂業,沒甚麼怨言也是自然的事;但回歸後的年輕人,面對的卻是缺乏向上流動機會、多元不起來的經濟產業、薪金永遠追不上樓價,怎不教他們「緬懷過去」?說到底,不都是特區政府無能、政策假大空所致?

至於「去中國化」,其實也不盡然,前特首曾蔭權貪威識食、前廉政專員湯顯明豪花公帑,不是也有中國貪官的腐敗影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