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寄養家庭除可幫助有需要的兒童外,更可帶來實際得益。社會福利署訂明,寄養家長會獲得豁免報稅的獎勵金,可謂助己助人。而社署對寄養家庭有一定要求,除了要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及督導外,更重要是喜愛兒童及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以免為寄養兒童再添不幸。

需接受社工調查督導

社署轄下寄養服務對象是十八歲以下、健康或有輕度智障的兒童,他們因為各種緣故而缺乏父母照顧,寄養家庭則可讓他們繼續享有家庭生活,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入住領養家庭或可獨立生活。而寄養家庭除了可獲津貼,以支付寄養兒童每月的生活開支,亦會得到可豁免報稅的獎勵金。

不過,社署對寄養家庭有一定要求,例如年齡須為二十五歲以上、身心健康、願意接受社工的調查及督導,更重要是喜愛兒童,並有照顧他們的經驗及能力。為協助有意者成為寄養家庭,社署會透過不同的訓練課程及活動,例如與兒童溝通的技巧、心理輔導及精神病知識等,讓寄養兒童可重覓「第二個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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