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的「細分」咪錶泊車位,連署方網頁也沒有提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批評,運輸署網頁資料落後,內容空泛,而且欠缺分類,市民查詢時容易感到混亂,甚至誤墮法網。

道路使用者守則清楚列明乘客不可在電車梯級或上層站立。(資料圖片)

資料出錯有前科

運輸署網頁有關咪錶泊車位街道分布表顯示,車輛停泊位置分成三大種類,分別為「供中型及重型貨車、巴士、電單車及單車以外車輛停泊」、「供貨車停泊」、「供巴士停泊」,但沒有細分至僅供私家車、私家車和的士、輕型貨車和一般正常咪錶數目。在土瓜灣合一道的咪錶數目,亦只有籠統地歸納在「供中型及重型貨車、巴士、電單車及單車以外車輛停泊」中。

事實上,運輸署的資料有問題,早有前科,其中涉及電車梯級或上層可否站立的問題,《道路使用者守則》涉及搭乘電車部分,清楚列明乘客不可在電車梯級或上層站立;但運輸署早前卻表示,《道路使用者守則》只屬一本指示書,並非硬性法例,即使乘客於電車上層站立並不屬違法,署方不鼓勵乘客於電車上層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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