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港人在台灣鬧事時有發生,當中部分個案的當事人更觸犯台灣法例,令港人形象在當地社會大打折扣。其中去年的「港女租霸」事件同惹港台兩地輿論哄動,兩名涉事港女曾麗雲、邱曉彤最終被判監五個月,至去年十一月兩人被遣返回港。

邱曉彤及曾麗雲因偽造文書及盜竊等罪被判囚五個月。(資料圖片)

出租房間內隨處可見染血衞生巾及垃圾。(資料圖片)

亂棄M巾割梳化偷電視

去年一月十八日,當時分別年僅二十歲及十九歲的曾麗雲、邱曉彤,透過謊稱是台灣大學生並冒用友人證件,在台北市大安區租住套房,隨後欠租不辭而別。房東上門竟發現房內凌亂不堪,垃圾隨處亂扔,更有疑染經血的衞生巾,兩女還割破梳化及偷走液晶電視等。兩人喬裝潛逃,至去年三月中旬才於台南落網。

另去年七月,一名香港女大學生在台中的出租單位內洗澡時,疑遭同住香港男大學生偷拍,台中地檢署當時以防害秘密生活罪名起訴該名涉案男港生。

至於今年三月十三日,一名二十九歲香港男子入住台北的四星級酒店時搗亂房間,地上滿是雜物,廁所淤塞,且曾在房內吸煙及未付清房租,酒店遂即報警。男子最終付清房租,酒店決定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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