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台北發生的香港留學生殺害房東案震驚港台,行兇前遭台灣文化大學迫令退學的被告麥家祺,將父母匯款花光下,以啞鈴、水果刀殺死追租房東,其涉及殺人案昨日在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宣判。庭上法官直斥麥僅因被斥責便將房東殺害,手段兇殘,不應縱容,故重判麥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麥家祺棄屍時曾抬頭看了閉路電視鏡頭一眼。(資料圖片)

房東事發當日上門追租,終被殺害。(資料圖片)

殺人兇器

台北警方於案發後拘捕麥家祺(中)。(資料圖片)

圖為涉案出租公寓。(資料圖片)

檢方起訴書中指出,麥六年前來台唸書,入讀文化大學,其後因故被退學。自前年五月起,麥家祺以一年十萬元新台幣(約二萬三千港元)的房租,向房東林正義租住台北市光華路的房間,後來麥沒錢繳付房租,與林約定改為每月付一萬元新台幣(約二千三百港元),但是仍然時常拖延付房租,因此常被房東催租,令到麥心生怨恨。

事後買咖啡與友聊天

去年十二月,房東林正義上門催討房租,與麥爆發口角。麥憤而出拳猛毆房東頭部,再拿啞鈴敲昏房東,並拿水果刀割房東頸部及猛刺其心臟,房東當場慘死。他清理現場後,還故布疑陣打電話報警。

據麥被捕後向警方供稱,他殺人後還跑到附近的超商買咖啡,找友人聊天,順便找尋可棄屍的地點,甚至向附近小食攤老闆借手推車,以圖將屍體運至山邊丟棄,但是因為現場附近太過熱鬧,而且搬不動屍體才放棄。

他之後乾脆用棉被裹屍棄置走廊。麥更向警方直認,當時他認為這樣做,別人就不會懷疑是他行兇。

警方指出,麥家祺棄屍未果後,致電報案稱「有人沒有呼吸心跳需要急救」,企圖擾亂警方調查。

天眼攝棄屍 官斥兇殘

不過,由於屋內閉路電視清楚錄下麥棄屍過程,令警方得以鎖定真兇,將他拘捕。警方發現麥在屋內殺害林後,冷靜地將對方身上物品用黑色膠袋裝好丟棄,還出門買膠帶綑綁屍體,之後將沾滿血漬的紙箱丟棄,並在套房外找尋放置屍體的角落,全程看不出有驚慌失措的神情。

據了解,麥被捕後起初否認犯案,後來改口稱因為房東催繳房租,才會錯手殺人,並否認自己是預謀犯案。不過,士林地方法院昨日表明,房東林正義已年過七十,被告竟然因為不滿被催交租便將對方殺害,手法兇殘,認為不應縱容他,但考慮他已認罪,且由於智商屬中下範圍,對解決問題方式較差,決定判處麥家祺無期徒刑,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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