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局長薪金每月近三十萬元,司長級薪金更達三十多萬元,比起外國元首有過之而無不及。如果說,政府團隊高薪是為了養廉,特區政府大部分問責局長則是高薪養懶。觀乎各司局長於過去一個年度在立法會十八個事務委員會會議的出席率都慘不忍睹,實在有白𢭃人工、問責高官不問責之嫌。

據報道,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過去一個年度開了八次會,對口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均只出席了一次會議,出席率不足一成三;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開了十一次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只出席了一次,出席率為百分之九;其餘多名問責局長於其對口事務委員會的出席率亦只有兩成多,實在羞家。

特區政府推行問責制,局長改為合約形式受聘,旨在讓問責官員為過失負政治責任,並與立法會議員打交道、爭民意。但前特首曾蔭權上任後,問責團隊就以倍計膨脹,從問責局長衍生出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並引發出薪酬過高、雙重國籍風波等。問責局長亦屢次爆出僭建、利益衝突等醜聞,未及為政府拆解政治炸彈已自爆,令行政立法關係雪上加霜。面對日益緊張的政治氛圍,今屆政府更史無前例地有多名副局長及政助「跳船」。

高官問責制成效存疑,難怪被揶揄作為支持當權者的政治酬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