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后:車底放手推車恐釀意外
「就咁擺架車仔喺度,仲要貪方便,永遠唔會綁好,如果急煞車或者轉急彎嗰時容乜易飛出嚟?」駕駛人士李先生指,日前在天后發現運輸公司職員在貨車底部放置手推車,惟未有以繩繫固,亦不見有其他固定措施,近日又再次目睹同樣情況,擔心或會釀成意外,「可能到依家都未試過出事,但唔代表可以掉以輕心。」
有市民不時發現放置在貨車底部的手推車未被固定。(讀者提供)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根據《道路安全(交通管制)規例》,司機需確保負載物已適當地固定在車輛上,首次定罪可被處五千元罰款及三個月監禁,倘屬第二次或隨後再次定罪,則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李先生認為有關情況在運輸業界內相當普遍,惟現時鮮見檢控,促請有關部門多加監察,「就算有法例都好,都要執法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