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二日晚,天津濱海碼頭危險品倉庫發生大爆炸。截至昨日為止,已造成逾百人死亡,近七百人送院,部分人尚未確定身份;失去聯絡人數降為七十人。此前報載四名港人證實受傷,均無生命危險。這場爆炸猶如世界末日,事發時的蘑菇雲爆炸圖仍讓人心有餘悸,現場滿目瘡痍,破碎的玻璃、被焚毀的汽車等,無不展示了這次爆炸的巨大威力。

市民隨之而起的自發獻血、捐款,以及消防人員前往爆炸現場救援,令人感動,不管是「我回不來,我爸就是你爸」,還是「最帥的逆行」,那些在這場事故中獻出生命的消防員令我們揪心悲痛。然而,多難不會興邦,勿把災難美化,災難給百姓帶來苦難,甚至是失去生命,將救災人員冠以英雄之名,並不等同於是為他們的死負責了。

值得懷疑的是,消防員是否因為最初不知道燃燒物為化工危險品,而採取用以水滅火的方式造成爆炸呢?爆炸物質、爆炸原因的不明確,訊息的不對等,都會給消防人員帶來生命威脅。大量的傷亡人員均為消防人員,我們應重新審視消防員這個高危職業以及其專業化的職業技能,採用科學化的救援方法。

事實上,肇事倉庫儲存大量有毒危險品,如同不定時炸彈,其中那七百噸氰化鈉(俗稱山埃)備受關注。由於山埃溶於水後會產生劇毒氣體氰化氫,隨時降雨更為事件添上不確定性,其他有毒物質亦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及環境問題,令人憂慮。如果當局沒有痛定思痛,對待安全問題仍舊麻痹大意,或是抱着僥倖、得過且過的心態,我們不知道還要為各種安全隱患付出多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