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不少家庭選用LED燈泡,認為更慳電,消委會委託本港獨立實驗室,測試市面十款家用LED燈泡的光效、光度及色溫等,其中光效愈高代表愈慳電,但測試發現各款光效差異頗大,表現最佳為「LKKM LK-BUL5W-G60」,光效最低為「宜家家居IKEA 202.603.51」,反映慳電表現相差近一倍。

中國製「陽光牌Sunshine LGE-6E27D」LED燈泡,與其聲稱的壽命相差九成。

十款家用LED燈泡售四十七至一百七十八元,其中三款整體評分最高獲五分,包括「曼佳美Megaman LG2509.5」、「飛利浦Philips 9290002497C」及「飛利浦Philips 9290002169C」;成績最差的「陽光牌Sunshine LGE-6E27D」」只得兩分。

光度方面,將十樣本使用三千小時,量度其輸出光度及計算光度跌幅,發現僅一樣本可維持原來光度,其餘九樣本光度都較初期弱,平均跌幅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十八不等。

國產陽光牌 較聲稱「短命」

各燈泡聲稱壽命由一萬五千至五萬小時,但測試後有樣本相當「短命」。中國製的「陽光牌Sunshine LGE-6E27D」,標榜可用三萬小時,但六樣本在使用三千小時後光度跌幅逾三成,其中一樣本更在使用近二千四百小時已告失效,即該七樣本壽命少於三千小時,與聲稱的壽命相差九成。

機電署檢測各型號的安全效能,「萊德斯Ledus 8W,Cool White,E27」的防觸電保護及絕緣設計不合規格,柔光罩亦未能通過扭力測試,供應商指有關型號已停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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