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如要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就只能以永久離港、提早退休等為由,申請提早取回供款。本報報道,近年以永久離港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款額不斷上升,去年就較前年升近兩成;而由積金局轉介警方處理的涉嫌虛假陳述個案亦連年上升,一四至一五年度就有一百二十四宗,較三年前上升近一倍。市民寧可觸犯法律亦想提早取回強積金供款,反映市民不認為強積金是退休的保障。

強積金實施以來一直為人詬病。事實上,以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一開始就問題叢生,其中以照顧家庭、未能外出工作的家庭主婦為例,就因沒有受聘而毋須供款,自然得不到該制度下的退休保障。此外,所謂的保障亦非那麼保障,多年來一直被批評為回報低、行政費高,如打工仔不幸遇上公司倒閉、遣散,強積金就會被無良僱主當作遣散費,實質上就是僱員用自己的錢去遣散自己。政黨及民間團體多年來要求政府取消如此搵打工仔笨的對沖機制,但政府鐵了心不肯實行。

政府不肯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最大阻力自然來自商界。特首梁振英曾以取消有關機制作為競選承諾,現在已沒有下文。政府正研究退休保障,一方面是轉移視線,另一方面亦說明強積金未能為市民退休後生活帶來保障,既然如此,不如取消強積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