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騙」全城,假冒內地官員騙案近月席捲全港,騙徒無孔不入滲透各階層,警方今年上半年便接獲四宗經豪華包裝的巨額投資騙案,已是去年全年的總和;涉及騙款高達六千萬元,等同去年的兩倍。騙徒會自稱投資專家,向擁有財力的中產及專業人士埋手,以投資海外房地產、酒莊或礦場等項目作招徠,並「揼本豪裝」在港開設真公司及請來真經濟學者舉行投資講座等。靜態組報道

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四宗經豪華包裝的巨額投資騙案,是去年全年總和,左起為郭麗賢、黃以民及陳日准。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黃以民表示,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四宗投資騙案,共有八十五名受害人,較去年全年的五十五人大幅上升五成,涉及金額達六千零五十萬元,是去年全年二千八百五十萬元的兩倍,其中損失最大一宗為三千三百萬元。

熟悉行內專業術語

騙徒會自稱是投資專家等成功人士,聲稱「坐喺度,唔使做,有錢收」,並熟悉行內的專業術語,說得天花亂墜、似是而非,不斷游說受害人參與投資計劃,如內地基建、亞洲國家公路及海外房地產等。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陳日准列舉過往三宗巨額投資騙案,首宗於一二年發生,兩男一女三十二至六十三歲的受害人,經一名相熟投資顧問認識騙徒,對方稱自己與本港著名家族成員相熟,能協助購買一隻難以認購的社交媒體股票,股票要由騙徒的公司持有,但會將利潤連本金全數發還,涉及金額高達五千七百萬元。當受害人要求發還本金及利潤時,騙徒卻推說「無錢賺」並逃之夭夭。據知,該股票為facebook。

另一宗巨額投資騙案於去年發生,九男九女受害人介乎二十六至六十歲,騙徒訛稱為本港一間公司負責人,準備投資內地酒業及礦業,承諾首兩年會有兩至三倍利潤,每星期派兩至三厘利息作報酬。期間,除安排內地大學經濟學者在商廈舉行投資講座,亦安排受害人到內地參觀真酒莊及銀行。惟酒莊其實不屬騙徒公司所有,期間只是掛出一條公司橫額拍攝集體照,令人誤會酒莊屬於騙徒。受害人起初也獲每周利息回報,後來才發現騙徒公司在港結業,共被騙去二千二百萬元。

「不蝕本可賺5倍」

餘下一宗巨額投資騙案於今年發生,三十六歲男受害人經生意拍檔認識兩名澳洲籍騙徒,二人聲稱可為受害人投供私人投資服務,並介紹受害人投資美國房地產,稱可賺到本金的五倍,又承諾替受害人購買一百五十萬美元銀行擔保書,確保投資不蝕本,受害人信以為真投資一百五十萬美元(約一千二百萬港元)。惟騙徒其後稱投資計劃「蝕錢」,又稱將本金轉至其他銀行戶口,不能提取,至騙徒去如黃鶴,受害人始知是一場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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