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前,天津市濱海新區一個危險品倉庫連續發生火災爆炸,第一次爆炸威力相當於三噸TNT炸藥,第二次爆炸威力相當於二十一噸TNT炸藥(能量接近於四十六枚戰斧式巡航導彈落地爆炸)。截至昨日,遇難人數升至五十七人,救援工作尚在持續進行。

當人們痛心地查看現場照片,離爆炸點不足四百米的汽車物流園,數千輛進口新車全被焚毀;離爆炸點約四百米的高速公路,隔音板震落、路燈炸裂、路面凹陷;離爆炸點約五百米的輕軌站,玻璃基本全部震碎;離爆炸點八百米的居民樓,門窗變形、牆壁炸裂、玻璃震碎、樓宇晃動;離爆炸點兩千四百米的學校,樓體受損、玻璃碎裂……以中國的人口密度,可以想像地獄般的爆炸情形以及最終的死傷數字有多可怕。

面對不斷上升的傷亡數據,人們普遍質疑:為甚麼儲存危險品的倉庫竟然離生活區這麼近?

國家安監局頒布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中,對倉儲地點設置有嚴格限制,「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一千米」。此次發生爆炸的危險品倉儲基地,距離一千米以內明明有兩個居民社區,兩千米以內還有五個居民社區,周邊近距離則有兩家醫院和一個會展中心。

更弔詭的是,這些人口密集社區的修建時間均早於該危險品倉儲基地的立項時間,也即是說有人為了私人利益,罔顧國家關於安全距離的規定和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興建危險品倉儲基地,最終因危險品爆炸導致大量人口死傷和財產損失。

問題是,這樣一個私人企業的違法行為,如何順利通過環境、安全、衞生等環節的審批和檢查?在這場以大量無辜生命為代價的人禍裏,當地政府欠百姓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