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立法會財委會於去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時遇到大規模示威,警方事後起訴多名示威者,其中社運人士葉寶琳(三十四歲)、張漢賢(四十一歲)及黃根源(二十四歲)被控於六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三名被告昨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破壞了立法會的訪客制度及影響了立法會行政指令的執行,不排除會判監,現准三人保釋至本月二十八日,以等候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葉寶琳(右二)與聲援者在庭外批評當局政治檢控。

葉自行求情指她參與社會運動多年,犯法只為公共事務,非為私利,她現職宗教團體幹事,月入三萬元,需供養父母;而張則有心臟衰竭,與家人靠每月一萬一千元綜援維生,張指自幼在新界東北成長,不想香港變成一個普通內地城市一樣,故站出來反對東北發展;而任兼職倉務員的黃則月入八千,為家中經濟支柱。案件編號:ESCC 33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