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的區議會選舉是後政改的第一場大型選戰,傳統政黨之外,今年多了一班佔領團體及本土組織,區議員席位成了「香餑餑」,與議員薪水及津貼較前吸引有關,可惜議員規管制度卻沒同步完善,以致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津貼遭人重複使用,納稅人被公然搵笨。

本報早前揭露了立法會議員過去一年申領津貼的情況,揭發泛民及建制黨派都有議員涉捐窿捐罅「抓到盡」揮霍公帑,當中又以藉公帑益自己所屬的政黨及黨友最離譜,更敲響了兩級議會津貼被濫用的警號。

香港建構了區議會、立法會兩級議會政體,原是希望一個專注地區發展,一個專注全港事務及政治性質較重的立法工作,但政黨的運作卻模糊了架構設計的原意,雖然政黨認為這樣能強化地區服務,並將基層聲音帶到立法會,但副作用卻是更難監察從政者與政黨的開支,令公帑變成政黨的另一財政來源。

像民協馮檢基裝修所屬政黨辦公室要納稅人付款,新同盟范國威更將議員助理的津貼益自己人,申報同黨區議員是自己的議員助理,令有關人士可享區議員薪津外,另加一份立法會議員助理的津貼,民建聯的葉國謙亦有同類安排。

范國威此前已被揭以立法會津貼聘用黨友,但他無視外間質疑,一四至一五年度繼續聘用兩名新同盟大埔區議員做兼職助理,每月向立法會申領六千六百多元公帑支薪,完全無視市民的疑慮。議員監察政府及官員時,經常大條道理質疑「益自己人」,誰知輪到他們自己卻一點不墮人後。

講到尾,問題出在當局規管津貼的制度太寬鬆,如現有制度監察立會議員以權謀私時,主要監管直系親屬,以聘請助理為例,立會僅規定議員不可利用工作津貼聘請自己的直系親屬做助理,但聘用黨友或同黨區議員做助理則「無王管」。結果造就泛民及建制政黨中人爭相益黨友、益所屬政黨,擺明令特定人士獲雙重津貼。

上述安排難道不是重複享用嗎?有關安排足夠公平嗎?議員申領的津貼是納稅人的血汗錢,當局若不嚴格規管,濫用之風只會愈趨嚴重,靠從政者自律,上述事實已證明根本是奢望。風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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