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說,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本港消費陷阱無處不在,不良店舖劏客醜聞不絕,正是法例落後的必然惡果,如果當局不改善法例,堵塞漏洞,亂象只會禁之不絕,不僅香港形象受損,「購物天堂」招牌也遲早不保。

消委會昨日公開點名譴責七間不良藥房,包括本報早前獨家踢爆出售「天價」黑鬼油的聲望藥房。這七間藥房今年首七個月共接獲一百二十多宗投訴,總金額逾一百五十萬元,情況之猖獗可見一斑。消委會資料顯示,近年接獲有關購買參茸海味、中藥、藥物及中成藥的投訴個案持續上升,去年達八百四十五宗,較前年增加兩成二,而今年首七個月接獲相關投訴已達五百三十多宗,較去年同期上升一成三,當中涉及八十五間藥房,款項多達六百八十萬元。

消費陷阱五花八門,其實萬變不離其宗,多數在標價上做手腳,「以斤變両」、「以両變錢」,連哄帶騙,逼顧客簽下信用卡帳單。當投訴人發現上當要求退款,店員往往以藥材已被處理為由拒絕,甚至包圍及恐嚇投訴人,此等行為與明搶沒有甚麼分別。消委會指不良藥房對消費者投訴採取不承認責任及不合作態度,令個案和解率不足三成。問題是,不良藥房存心劏客,又怎會願意與消委會合作?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本港遍布消費陷阱,並非一朝一夕的事,這麼多年來之所以禁之不絕,皆因法律存在巨大漏洞,即使消委會公開點名譴責不良店舖,亦起不了多少阻嚇作用。君不見,過往有藥房被點名譴責後,馬上轉移陣地,改頭換面,又堂而皇之打開門做生意。部分不良藥房甚至不把點名譴責放在眼裏,即使店名被公開,照樣開舖營業,不愁沒有羊牯上門。事實證明,不良藥房覷準旅客不熟悉香港情況而且投訴無門的弱點,根本不怕店名被公開。

說到底,要有效打擊劏客亂象,堵塞法律漏洞才是治本之道。試想想,一支百餘元的藥油竟然標價一萬多元,人人都知道有問題,執法部門卻束手無策,這不是漏洞又是甚麼?本港法例一直容許商店自由定價,除了因為尊重自由市場,還因為業界自律,然而時移勢易,今日黑店比比皆是,宰客亂象屢禁不止,當局繼續故步自封,「購物天堂」隨時淪為「購物地獄」。

常言道,法與時移,禁與能變。港府打擊黑店不力,法例不合時宜,難怪不良商人有恃無恐。更甚的是,過去不良商店都是隱蔽在商廈經營,如今竟公然在鬧市劏客,這不僅是對法律的諷刺,也是對執法者的嘲笑。

屋漏偏逢連夜雨,由於訪港內地旅客人數下跌、消費模式轉變、鄰近地區貨幣貶值、內地部分日用品進口稅下調,加上本港社會政治氣氛惡化等原因,旅遊及零售等行業本已陷於四面楚歌之境地,而隨着人民幣大幅貶值,情況更是雪上加霜。黑店殺雞取卵,不僅是趕客,簡直是慢性自殺,購物天堂云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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