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話,有一利必有一弊。資訊科技走入人類日常生活,一方面帶來唔少方便,另一方面亦帶來唔少問題,至於利多抑或弊多,咁就要睇大家點樣衡量喇。

好似近年興起嘅Call車手機應用程式咁吖,隨傳隨到,無疑係方便咗乘客,弊在白牌車有違法之嫌,導致爭議多多,尤其的士業界更加怨聲載道。咁多年來,當局一直闊佬懶理,坐視問題不斷惡化,日前警方至姍姍來遲採取行動,放蛇打擊進軍本港逾年嘅交通軟件公司Uber(優步),拘捕咗五名司機並扣查車輛,罪名係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駕駛汽車時無第三者保險」。

即係咁,白牌車涉嫌非法載客,除咗多數冇第三者保險,對乘客缺乏保障,而且對的士業界唔公平。家陣一個市區的士牌閒閒地值七百萬元,而白牌車就無本生利,的士司機被搞到冇啖好食,唔嬲就假。警方拖到依家至肯執法,足足慢咗幾拍。

最搞笑嘅係,Uber進軍本港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嘅投資推廣署仲大吹大擂,喺網頁中聲稱係外商在港經營嘅「成功個案」;而且引述該公司主管話,Uber通過流動應用程式連接乘客和司機,目標係令城市更安全和四通八達,為乘客提供更多交通選擇,為司機帶來更多機會。可惜吖,所謂提供更多選擇和機會,可能係走法律罅嘅咋。

呢嗱,今次警方採取執法行動後,投資推廣署至急急刪除相關網頁,睇見都好笑。該署發言人話喎,喺本港法律規管下,利用手機程式訂車服務有合法嘅經營方式及空間,但並非所有服務均符合法律。咁即係點吖?即係認衰囉。如果話白牌車載客涉嫌違反法例,咁投資推廣署幫白牌車公司宣傳推廣,算唔算係助紂為虐呢?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話齋,港府後知後覺,唔同部門各自為政,真係諷刺。

其實,呢啲唔止係後知後覺咁簡單,直情係冇知冇覺。喺美國起家嘅Uber近年不斷擴充版圖,被指顛覆租車服務,尤其威脅到傳統出租車生意,因此引起唔少爭議,甚至被部分歐洲及亞洲國家禁止。如果投資推廣署嘅官僚唔係渾渾噩噩,點會對呢啲爭議一無所知,又點會幫白牌車吹噓吖。所以話,信佢一成,雙目失明,港產官僚吹水唔抹嘴,真係信唔過o架,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