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黑夜站在路中「換胎」極度危險!昨晨四時許,一輛車身印有建築公司名稱的七人車,由姓陳男子(六十九歲)駕駛,接載姓廖男乘客(五十九歲),沿中區金鐘夏慤道中線往灣仔行駛,途至添美道附近,左後胎突然爆裂,並在路中拋錨,陳落車查看後決定自行換胎,於是取出「千斤頂」及後備胎,廖亦落車協助,手持電筒負責照明。

肇事「P牌」私家車,撞倒站在七人車尾協助換胎的男子。

新牌司機頸部受傷送院。

期間,一輛掛「P牌」私家車,由姓袁青年(二十二歲)駕駛而至,懷疑有人未有察覺路中有「爆胎車」,閃避不及,失事將站在七人車車尾的廖撞飛,廖頭部受傷倒臥路中,私家車擋風玻璃亦破裂,袁頸部扭傷,而陳則無恙,急忙致電報警求救,兩名傷者由救護車送院治理,幸傷勢並不嚴重。警方仍調查意外原因。

宜報警由警方指揮交通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表示,當遇到類似情況,司機應該停車關掉引擎,亮起四角閃燈,通知乘客一同離開現場,然後致電報警,由警方到場指揮交通協助,而非自行在路中心修理車輛。當離開車輛後,在條件許可下,司機可將三角形反光牌放在壞車後五十米,提醒後方車輛。蒙亦稱,當車輛爆胎後,司機其實可以用僅餘的動力將車駛到慢線,避免車輛停在快線,造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