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前日遭警方採取執法行動Uber(優步),原來今年中曾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投資推廣署網頁列為外商在港經營的「成功個案」,惟警方前日展開行動後,該署即刪除有關網頁(圖)。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該署「見有事就劃清界線」,令人感到失望及不負責任,擔心會令有意來港投資的外商卻步。

指涉在合法範圍外經營

投資推廣署今年五月在網頁上載一篇名為「手機應用程式接通世界」的文章,指Uber通過流動應用程式連接乘客和司機,目標是令城市更安全和四通八達,為乘客提供更多交通選擇,為司機帶來更多機會。

但本報昨登入投資推廣署網頁搜尋,只出現「找不到網頁」的字眼。投資推廣署昨發表聲明,指在本港的法律規管下,利用手機程式訂車服務有合法的經營方式及空間,但並非所有服務均符合法律,由於Uber現涉嫌在合法範圍外經營,故作為一貫政策,署方已將有關個案在該署網頁刪除。至於當日是否由投資推廣署主動推介Uber,及事前有否查清在港經營有關業務是否違法,該署發言人表示沒有補充。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形容事件諷刺,指港府後知後覺,不同部門各自為政;至於投資推廣署所指的合法經營空間,相信是指出租汽車許可證,但不易申請,且第三者保險費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