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一二年七月,將軍澳新都城二期地下一輛小巴駛出路口時,疑視線受大廈外牆及花草樹木阻礙,與另一輛小巴迎頭相撞,兩車上一男四女受傷。居民和區議員指案發地點意外頻生,至今該處仍未加裝交通輔助設施。本港不少路面交匯處及轉彎位,駕駛人士視線均受到樹木及易拉架等物品阻礙,危機四伏。汽車業界人士要求運輸署在設計上考慮安全問題,立即移走遮擋司機視線障礙物,免將司機及乘客生命「較飛」!

小巴總站駛出的車輛,可能被兩旁的樹木及物件遮擋視線。

一輛開往新蒲崗的小巴疑司機視線受阻,與另一輛駛至的專線小巴相撞。(資料圖片)

行人過路險象環生

將軍澳居民方女士稱,曾發生意外地點的汽車車速都十分快,經常發生意外。該處為公共交通交匯處,小巴、巴士於讓線位前均需停下視察路面情況。「當時(兩輛小巴)撞得好嚴重,要求過署方加魚眼鏡,不過佢(署方)話唔合標準。」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指,該路口有不少「盲眼位」遮擋司機視線,惟運輸署未有作改善措施。

深水埗福華街、福榮街及桂林街一帶,放置多個易拉架於馬路轉彎位旁,近二米高的易拉架「排陣」幾乎將彎位視野完全遮蔽,不少行人過馬路時因易拉架阻視線,未能看到是否有車輛駛入而冒險過馬路,險象環生。另元朗公路一帶交通十分繁忙,朗漢路及山下路交匯處馬路兩旁種滿樹木及野草,路經司機均要略為駛出路口觀察,有車因未見到駛出車輛而須急煞停。

香港商用車輛駕駛教師協會主席鄭楚光表示,如路口旁的樹木過高,路政署應進行修剪;而路邊的易拉架並非固定物件,執法人員應加強執法。

運輸署及路政署發言人稱,道路交界處不可設置物件妨礙駕駛者的視線。朗漢路、山下路與唐人新村交匯處的交界,已設有「讓線」及「路線」道路標記,路政署亦有派員定期巡查。至於深水埗街頭的易拉架,食環署發言人則指過去一年就該處非法展示商業宣傳品共發出一百零四張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