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三十七歲家庭主婦上月底在元朗一間寵物店,涉偷走一隻價值五萬元的亞達伯拉象龜,並疑食髓知味,翌日再到同店涉偷取四隻東非豹紋陸龜和另一隻亞達伯拉象龜,總值逾四萬元,惟最後失手被捕,她並向警員透露已把日前涉嫌偷取的一隻亞達伯拉象龜帶到濕地公園放生。涉案主婦被控兩項偷竊罪,昨在屯門法院提堂,被告否認控罪准保,案件排期下月四日預審。

圖為與涉案同類的亞達伯拉象龜(左)和東非豹紋陸龜(右)。

六隻名龜值逾九萬

被告鍾嘉儀,被控於七月三十日在元朗又新街富祐閣地下的「稀鰭」,偷取一隻亞達伯拉象龜,價值五萬元;另被控在翌日於同店偷取一隻亞達伯拉象龜,價值三萬六千八百元和四隻東非豹紋陸龜,價值三千九百二十元。涉案六隻被盜名龜總值九萬零七百二十元。

控方在庭上透露,女被告被捕後曾指已把在首日偷取的一隻亞達伯拉象龜,帶到濕地公園放生,但警方派人搜尋卻未尋獲。署任主任裁判官李唯治質疑龜身是否有價錢牌,又指為何寵物店亂擺名龜,讓他人輕易得手,但控方表示沒有相關資料。李官把案件押後進行預審,控方表示現時有三名控方證人、一段閉路電視片段和兩份警誡供詞。案件編號:TMCC 2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