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的校訓是「明德格物」,意思是彰顯光輝的品德、窮究事物的真相。但觀乎近日港大學生衝擊校務委員會一事,校訓的精神還能保留多少,實在讓人存疑。

民主社會可貴之處,是我即使不同意你的看法,仍會誓死捍衞你的發言權;同樣道理,你可以不同意投票結果,但應盡量尊重投票人的選擇,這才叫「明德」,才能彰顯人性光輝的一面。港大校委會是依合理的程序產生,當日的議案也是依合法方式表決,如果學生認為該會的組成方法不公,就應在成立前抗議。如今同學卻在校委會成立時接受,但遇有不如我意的表決結果,就誓死要教訓會上的投票人,如此輸打贏要,簡直形同無賴。這樣的大學之道,恐怕是在破壞明德,止於至惡。

要能好好「格物」,就必須冷靜客觀、慎思明辨,切忌先入為主,自以為是。當日校委會成員盧寵茂教授在離開時跌倒,而現場環境卻是人聲雜沓,場面混亂,教授究竟是因何倒下,我們事後反覆翻看錄影片段,尚且未能判定原因,試問當時在場的港大學生,又如何能在電光火石之間,便成功「窮究事物的真相」,直接判定盧教授是假裝跌倒,甚至對他賦予「無恥」之名?

事後經外科醫生檢查,盧教授的膝部確是因撞擊而受傷,可見當日的港大同學,是因主觀障蔽了理智,而在胡亂「格物」,未審先判。長此下去,港大的百年基業未必會損於程序不公,卻會毀在一群「不明德」和「亂格物」的小輩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