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精品店女店員涉賣電弧打火機惹官非。警方昨派探員「放蛇」,到旺角一間精品店購買打火機,一名女店員疑向其推銷以「點火快,不易熄火」作賣點的電弧打火機,探員即表露身份,搜查店舖,檢獲二十六個電弧打火機,總值逾一萬元,女店員涉嫌「無牌經營槍械或彈藥」罪被捕。有專家警告,電弧打火機與電槍原理相同,同樣以高壓電產生高能量電弧,可對人體造成傷害。

涉案女店員(短褲)被警方拘捕帶署。

探員展示搜獲的電弧打火機。

被捕女子姓陳(二十六歲),在彌敦道一間精品店工作。旺角警區反黑組早前接獲線報,指區內有精品店疑出售違禁打手機,經調查後,昨午二時許,採取代號「雷霆一五」行動,由一名探員喬裝顧客到上址購買打火機,由陳接待,探員表明想買的打火機要點火快,「冇咁易」被風吹熄火,有人即向其推銷一個售價三百九十八元的電弧打火機,探員即表露身份,由同袍持搜查令入店舖搜查,共搜獲二十六個電弧打火機,總值一萬零三百元,陳涉案被捕,警方正追查電弧打火機來源。事後該店繼續營業,由其他職員看舖。

等同電槍可傷人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指,電弧打火機和電槍原理相同,同樣以高壓電產生高能量電弧,危險性則視乎電壓而定,一般要超過萬伏特才可電暈他人;而產生電弧至少也要幾千伏特電壓,相信可對人體造成傷害。品質低劣的電弧打火機,亦有機會因電線短路發生爆炸,釀成傷人意外。

今年初,有本地網民在社交網站上載影片推銷一款電弧打火機,聲稱可利用電弧點煙,快捷安全,每個售價近二百元。雖然價錢不便宜,但非常新穎,旋即惹來不少人討論,惟有網民指電弧打火機已屬電槍,質疑賣家觸犯法例。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除非持有槍械或彈藥的管有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否則不得管有該等槍械或彈藥,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十四年。如任何人無牌以生意或業務的方式經營槍械或彈藥,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