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三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有女示威者被指用胸部襲警,一度大叫「警察非禮」,據稱在場示威者隨即起哄及拋雜物,事後該名女子被判監三個月十五日。二十一個團體不滿裁決,昨號召市民手持女性內衣圖像牌及戴上胸圍到灣仔警察總部外示威,由於今次遊行未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一度向示威者舉起黃旗,警告示威者違法法例,有可能被檢控。

逾百名市民手持胸圍抗議,不滿有女示威者被指用胸部襲警。

逾百名市民昨響應一批團體號召,不分男女戴上胸圍,到灣仔警總外示威,期間一批示威者拉起橫額,手持胸圍圖像牌,高叫「平反胸部有理」等口號,並將請願信遞交警方代表。團體代表稱,擔心裁決先例一開,會打擊及剝削女性參加公民運動權利,又批評警方將本是受害者的涉案女示威者變成被告,質疑是打壓異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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