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六歲營業代表懷疑兒子遭一名十三歲同學欺凌,遂到兒子就讀中學外與該同學對質,並於激動下拳打對方臉部,事後被捕。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斥責被告「老蝦細」,批評他未向兒子查問清楚原委便找人晦氣,並譏諷被告:「阿爸,你實在冇腦!五十幾歲老人家去打十三歲人哋個仔,真係笑話!」現先索取社服令報告,准被告保釋至八月十九日判刑。

承認一時衝動

被告吳胤勇,承認於今年六月三十日在上水官立中學外襲擊一名男童。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的十六歲兒子聲稱遭事主夥同另外六人挾持毆打,被告當日遂找事主對質及要求道歉,因一時衝動犯案。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斥責被告「老蝦細」,不但沒弄清來龍去脈,又忽略打傷事主後,被告兒子亦可能遭報復。裁判官不禁慨嘆「時代已經唔同」,從前的人招惹是非後,很少再找對方晦氣。面對裁判官訓斥,被告戰戰兢兢地回應「係、係」。案件編號:FLCC 3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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