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教師自殺事件,再次引起教師工作壓力的關注,有教育界議員趁機為教師爭取改變合約制,把教師變成長工。議員為了選票,代教師爭取福利的出發點是可以理解的,惟理據保護色彩太濃,不少市民聽後感到不舒服。

教師因為合約制感到壓力大及朝不保夕,然而在私人企業市場,因為企業結構或預算的限制,不少企業都有聘用合約制員工,就連特區政府一樣也有合約制員工。如果以朝不保夕為由,看來所有地方都應該廢除合約制。

正式員工是否沒有被解僱的可能呢?看來又不是。在不少企業,只要僱主肯給予合約所列明的通知期,或付出代通知金給僱員,企業也可以把不合適或表現不佳的員工辭掉。

另外,科層組織內無論長工、合約工,都要應付大量的文件工作,工作壓力大,其實是普遍的事情,不是單一行業問題,問題是員工如何面對。如此一來,由合約制變長工制,未必可以完全解決工作壓力問題,似乎大家要探討其他方法。

有說合約制教師會因為和校長意見不合而被辭掉,教育團體認為是合約制的惡果。在私人市場,和上司合作不來,被上司勸退也是時有發生的事,下屬通常會選擇離去,以免仕途受損。加上每個組織有不同文化,錯配之事偶有發生,無謂勉強。教育界要爭取長約制,也應提出離場機制,令未如理想的員工也可以離場,才能說服公眾支持。

筆者十分尊敬各位盡心盡力春風化雨的教學工作者,只是教育界爭取權益之餘,別令人有只顧保護自己行業的錯覺,要以充分的理據去爭取大眾的支持,以凸顯教師的崇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