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慈雲山發生車房巨爆意外,唔止造成人命傷亡,仲炸開政府監管嘅漏洞。事隔三個月,當局終於出招補鑊,再次證明官僚不見棺材不流淚,唔死人冧樓都唔肯做嘢。

嗱,多個部門近日向車房業界發出聯合通告,表明會向構成迫切危險或嚴重滋擾嘅住廈車房採取執法行動,尤其係進行油漆工作嘅車房,由於會帶來較嚴重嘅火警風險及造成健康影響,更加會嚴格執法咁話。其中屋宇署仲講到明,隨時可以要求有關車房喺一個月內中止現有用途,否則會被檢控。換句話講,住廈車房面臨被迫遷嘅困局,估計一千八百間車房受影響,至少五千名從業員隨時飯碗不保。

即係咁,現行法例訂明,車房唔可以設喺民居下面,皆因當局一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先至搞到七國咁亂,危機四伏。係人都知,香港人煙稠密,車房同民居混雜,即係將計時炸彈放喺市民身邊,諗起都牙煙喇。事關公共安全,當局早就應該撥亂反正喇,依家至執法遲唔遲啲吖!

當然,凡事有利亦有弊,港府清除住廈車房亂象,對市民固然係好事,不過車房員工就徬徨咯。正如業界話齋,舊區民居嘅舖位租金相對便宜,如果被迫搬往其他地區,舖租隨時貴一至兩倍,好多車房恐怕無法支撐,難逃結業厄運。所以話,失職官僚真係害人不淺,本來已經搞到居民提心吊膽,家陣又搞到業界可能打爛飯碗,認真好帶挈。老實講,如果唔係當局拖延執法,問題就唔會好似雪球咁愈滾愈大,難怪業界一肚火,揚言發起抗爭行動喇。

講開港府監管不力嘅混帳,真係一匹布咁長。當局早於二○○○年已經聲稱規管車房安全問題,但拖到前年至推出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仲要係自願性質嗰隻,難怪只有一成五車房參與。業界更加踢爆,當年引入石油氣的士,港府規定修理技工須完成指定課程成為「第六類勝任人士」,可惜當局有法不依,業界上告特首辦等部門,得到嘅回應係當年指引遣詞用字令人誤解喎,簡直不知所謂。

一句到尾,住廈車房隱患多,官僚失職埋災禍。前特首曾蔭權爵士禍港七年,留低唔少手尾,搞到家陣市民飲水驚中鉛毒,住屋怕車房爆炸,入公立醫院擔心中霉菌,咁搞法,香港想唔變成「危險之都」都難喇,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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