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女生羅芍淇墮樓不治,死因庭裁定死因存疑。連日審訊,依然未能為小女孩之死找出答案,卻將校方謊話連篇、推卸責任、冷漠無情表露無遺,不僅令人心痛,更令人心寒。

看見校方辯護律師的結案陳詞,就知道這家學校到今時今日依然在為自己開脫,依然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依然認為人命不算甚麼,起碼遠遠不及校譽重要。校方認為事件只是意外,是小女孩的媽媽前一晚給她吃了感冒藥所致。至於為何當值老師沒有發現小女孩離開課室、副校長等人不即時報警等等,則全部推到教育局沒有指引之上。人命關天,看見一個重傷垂危的人就在眼前,別說她是你的學生,就算只是一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正常人都會第一時間報警吧?這樣只是常識而已,何需甚麼指引?指引是聖經嗎?沒有指引就甚麼都不懂做了?教師的職責是為學生傳道授業解惑,他們有哪一點做到了?這些人枉為人師,連做人的資格也沒有。

裁判官直指多名作供的老師、主任、副校長不誠實、不可信,完全沒有為人師表應有的態度,可謂一語中的。小女孩用自己的生命控訴校園欺凌、控訴老師的無動於衷,但對於這些冷血的人,顯然是沒有作用的。有扭曲的教育制度,自然有扭曲的學校、扭曲的教師,但願這只是個別例子,如果所有學校都是這副德性,香港還有甚麼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