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速遞員趁周日帶平時由寄養家庭照顧的十四歲智障女兒,到迪士尼樂園共享天倫,惟女兒意猶未盡不肯離開,她遂獨留女兒在樂園自行歸家,迪士尼職員發現其女在園內遊蕩遂報警。涉案女速遞員被控虐兒罪,昨在荃灣法院認罪,惟裁判官聽罷案情後認為被告僅出於一片好心,亦算是「有盡媽媽嘅責任」,詢問控方會否考慮用其他方式處理,但控方拒絕,被告現獲准保釋至八月七日待索取感化報告才判刑。

報稱速遞員的三十七歲女被告沒有案底,她昨獨自到庭應訊及承認控罪,其代表律師選擇押後求情。案中女事主X有輕度至中度智障,現就讀中一,於前年獲社署安排寄養,與一名女監護人同住。

候感化報告下月判刑

案情指,在今年六月十三日案發前一日,被告從X的監護人處接走X,稱翌日會帶X到迪士尼樂園。案發當晚七時許,有迪士尼女職員發現X在園內獨自徘徊,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遂報警處理。X被送往北大嶼山醫院檢驗,證實並無表面傷痕,警方憑X的隨身物品聯絡到其監護人,再於同日午夜到被告寓所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X不肯離開才獨留X在樂園。而X接受警方會面時指被告已不是第一次把她留下,當日被告一去不返後,X獨自在園外看煙花,不感到害怕,亦「唔嬲」被告。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畢控方案情後說:「佢(被告)始終都係出於一片好心,否則唔使帶個女去迪士尼,佢都有盡媽媽嘅責任。」詢問控方可否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不過,控方在休庭約半小時後,稱已向律政司索取指示,決定維持檢控。被告獲准保釋至八月七日待索取感化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TWCC1993/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