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學生墮樓失救案,令人關注學校處理危機事件的手法,同時質疑教育局未能提供清晰指引。有家長投訴,有幼稚園以校方未能承擔法律責任為由,拒絕在學童哮喘病發時協助吸入噴氣管舒張劑,只會打九九九報警處理,擔心會令病情惡化。有議員要求校方及其他學者檢討相關做法,以免出現基真事件翻版。

處理上述個案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即使家長同意簽署免責條款,同意若有事亦不會控告學校,校方仍以人手及資源有限、員工欠缺相關醫療訓練,以及相關法律責任並非校方能夠承擔為由,拒絕協助學童噴哮喘藥。校方其後又提出,要教育局及涂謹申本人亦承諾承擔法律責任,才肯協助學童用藥,非常不合理。事件經過近三年商討,學童現已將近畢業。

涂謹申引述教育局回覆指,有關學校並非資助幼稚園,不在當局管理範圍,但當局亦認為校方應幫助學童。他認為協助學童吸入噴氣管舒張劑,等同協助生病學生食藥,只是舉手之勞,希望披露事件後校方可作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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