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蒼蠅包美心罰$5000
【本報訊】中四女生去年十月十三日在元朗西鐵朗屏站的美心西餅,購買一個朱古力流沙包,惟兩天後進食時發現包底有一隻蒼蠅屍體,斷開的腳更已深陷流沙包內。
涉案流沙包
有53項同類案底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事後被食環署票控一項「食物的物質與購買人要求不符」罪,案件前日在粉嶺法院經審訊後,法庭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罰款五千元,庭上透露被告有五十三項同類案底。裁判官裁決時說,接納十六歲事主幸心兒的口供,認為她沒理由虛構事件,雖然事主在買流沙包兩天後才進食,但蒼蠅位於包底和底紙之間,同時流沙包用兩個膠袋包着,認為昆蟲不可能在該段時間走進膠袋,遂裁定被告罪成。辯方求情稱美心西餅對食品衞生有嚴謹監控,本案是個別案件。美心集團回應指一直重視食品品質及店舖衞生,涉案店舖開業十一年從未發生過同類事件。
案件編號:FLS 4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