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定居北京的內地婦吳翠群(四十五歲)來港旅遊,周一下午五時許在銅鑼灣怡東酒店對開告士打道,一手拖行李一手拖愛犬冒雨過馬路,遇兩名《星島日報》記者趨前採訪拍攝,內地婦感遭冒犯,跳上記者採訪車,用雨傘損毀倒後鏡及空調掣。涉案內地婦昨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判罰款二千元,另賠償星島新聞集團四千元。

被告吳翠群

案件編號:ESCC 22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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