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洗衣商會聯同消費者委員會昨日推出《洗衣業營商實務守則》,提升業界服務質素。守則涵蓋範圍包括制訂服務指標,以及按照《商品說明條例》訂立良好銷售手法等,洗衣商會同時設立由十人組成的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處理市民投訴,一經證實又屢勸不改者,商會會把店舖名稱上載至該會網站供市民參考。據消委會數字顯示,與洗衣服務有關的投訴去年有二百六十宗,今年首六個月則有一百零六宗。

洗衣商會與消委會昨推實務守則供業界參考,包括訂立良好銷售手法,又參照《競爭條例》制訂競爭守則,如不可建議或要求會員把產品價格或服務收費定於指定水平。商會主席李希文指,目前本港有逾千多個洗衣業零售點,但業界質素參差不齊,有需要自我監管。

商會亦設一個投訴審查委員會處理有關投訴,首任主席為前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其餘委員包括工程界及法律界人士,專門處理市民投訴會員違反實務守則,如審訊後證明投訴屬實,商會會向商戶提出改善建議,屢勸不改就會上載該店名到網站,亦會除去該店會籍。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消委會每年接獲逾二百宗有關洗衣業投訴,大部分與服務質素有關,例如清潔不足或損毀衣物,當中約七成個案可透過調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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