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達九十四次案底的無業男積犯,去年七月出獄約兩個月後再犯案,他在深水和何文田等地方,向多名學生訛稱遺失銀包或手機,甚至藉詞要借手機給母親一看,再提供假聯絡資料,在五個月內成功騙去十五名十三至十八歲學生的手機或金錢,涉及財物總值逾六萬元。被告李偉雄(三十七歲)早前承認十五項盜竊罪,昨在區院被判入獄兩年。

案件編號:DCCC 4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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