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遭爆竊,竊賊原來是老婆!慈雲山慈樂邨一個單身人士單位,昨凌晨八十後男戶主發現遭人撬門闖入,掠去總值八十六萬元財物,因損失金額巨大,警方深入調查後,揭發戶主曾與妻子爭吵,疑有人懷恨在心,僱用鎖匠開門偷走財物,並製造爆竊假象,終東窗事發,警方將涉案妻子拘捕。

發生爆竊單位的門鎖有被撬痕迹。

遇竊單位在慈樂邨的服務設施大樓。

現場是慈樂邨服務設施大樓一單位,其低層為停車場等公用設施,住宅單位主要為長者屋,部分供單身人士居住。遇竊單位男戶主姓黎(二十九歲),以往獨自居住,鄰居指其後有一名女子加入,早前更誕下嬰兒,相信目前是一家三口居住。

妻曾僱鎖匠開鎖

昨晨零時,黎自外返家赫見門鎖損毀,似被人撬開,立即推門入屋,發現屋內一批總值八十萬元的人民幣及港幣失蹤,一批值六萬元的首飾亦不翼而飛,相信遭賊人入屋爆竊,於是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因損失數字頗大,同時懷疑不可能有人知悉戶主「禾稈冚珍珠」,認為案件不尋常,展開深入調查,發現黎的姓鄺(二十七歲)妻子前晚曾僱用鎖匠開鎖,遂向她盤查,發現她早前與夫爭吵,疑有人憤然布下爆竊假象,將丈夫收藏的財物掠走,遂以涉嫌爆竊將她拘捕。警方已聯絡開門的鎖匠助查,相信與案件無關。

遇竊單位損失數字明顯超逾申請公屋資產上限,房屋署發言人稱,申請人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時,須進行入息及資產審查,不會評論案中戶主向房署申報情況。

失款超資產限額

根據目前規定,申請公屋單身人士每月最高入息限額為一萬零一百元,總資產淨值限額為二十三萬六千元。另根據公屋富戶政策,凡住滿十年或以上租戶,每兩年須申報家庭入息一次,收入超出入息限額三倍或選擇不申報入息的住戶,須繳交兩倍租金。繳交雙租戶更須每兩年申報資產,超出公屋入息限額三倍而資產超出入息限額八十四倍者,因不再符合資格而需要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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