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鉛水之禍
公共屋邨爆發鉛水之禍,受害者固然憤慨,尚未揭受害與否的也人人自危,不知自家水龍頭有鉛無鉛。事件在市民心理罩上重重陰影,在日常生活各環節還存在多少安全隱患,不禁惶然不已。政府本是公共安全的責任人,但既不能監察安全環節,也沒有發現隱患,要由有政黨背景的議員幫着「找出來」。
政府與議員是為市民服務的,找出問題,解決問題,本是分內事,做得好抵讚。但市民不解的是,應分做的事,不僅有人推卸責任,還有人討賞邀功,從中抽水,迅即演變成政治遊戲,引向政治爭拗。對於影響如此深廣的安全事故,當然不能放過追究責任,但在危機處理的當下,得分出輕重先後有序進行。以鉛水之禍為例,事件兩個層次:一是解決居民馬上可用上乾淨水,並盡快確定源頭,如屬水管龍頭部件,立刻部署更換,消除鉛因;二是查清責任所屬,加以懲處。前者是民生,後者是政治,前者在急,後者可緩。鉛水事件卻是民生未全面處置妥當,政治烽煙已起,政黨與政府、政黨與政黨先引爆激爭,着眼於追究責任。
其實,先追蹤源頭消除鉛水,再釐清責任誰也跑不掉。鉛水危情,政府與政黨沉迷政治角力,顧住政治表演,市民看在眼裏,記在心裏,誰真正幹實事一清二楚。多點民生作為,少點政治表演,才是市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