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樣樣甩漏 點止驗窗拖拉
急驚風遇着慢郎中,後果有幾嚴重,唔使講大家都知。呢,香港遍布都市炸彈,危機處處,唔係冧招牌就係墮窗,偏偏屋宇署官僚滋油淡定,大歎慢板,旨意佢哋拆彈,真係有得震冇得瞓!
就講一二年開始實施嘅強制驗窗計劃吖,按照規定,屋宇署會向超過十年樓齡大廈嘅業主發出驗窗通知,而喺正式通知前,會先向相關法團發出預先知會函件。問題就出喺呢度嘞,預先知會函件淨係話業主最快兩個月後要驗窗,但冇講明最長等候通知時間,搞到業主無所適從。有業主就講得啱嘞,如果依家驗窗,到收正式通知時,又要花多筆錢重新檢驗,豈不是搵自己笨。唔少業主甚至講到明,一日未收到屋宇署法定通知,一日都會按兵不動咁話。
咪以為呢啲係個別現象吖,強制驗窗計劃實施至今三年,屋宇署向約八千幢目標樓宇發出預先知會函件,當中近四成依家仲未收到正式通知,有業主足足等咗兩年,搞到半天吊,驗又唔係唔驗又唔係,你話係咪靠害吖!
話時話,屋宇署拖拖拉拉,業主無所適從仲係其次,最怕窗戶日久失修,隨時出事,咁就大鑊嘞。唔係講笑o架,舊年之嘛,太子港鐵站附近一幢舊樓有鋁窗從十三樓直飛地面,雖然冇人受傷,但已令途人抹一額冷汗,點知事發至今超過一年,屋宇署仲未正式通知相關大廈驗窗,你話係咪不負責任吖?唔通真係要搞出人命至補鑊?
講真,屋宇署早就成為申訴專員公署同審計署調查嘅常客,表現有口皆悲,又點止驗窗不力咁簡單吖。好似自願申報違例招牌計劃咁,既冇提供誘因,唔參與又唔使負刑責,加上宣傳不力,好多人根本唔知有呢個計劃,結果反應冷淡,截至去年只收到七十二份申請,佔全港違例招牌唔夠百分之零點一,簡直得啖笑。
至於清拆僭建物,更加係講多過做。屋宇署過去發出嘅清拆令當中,近七萬份未獲業主遵從,其中逾兩成發出六至十年,最誇張嘅甚至長達三十年。正因為屋宇署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導致問題尾大不掉,先至會頻頻出事,造成唔少人命傷亡。
始終都係嗰句︰求人不如求己,靠官不如靠自己。太一叮奉勸市民,想出入平安,都係自求多福,戴定頭盔行騎樓底穩陣啲,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