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正輪候公屋的一名元朗屏山居民,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今年二月十日刊憲,即要於刊憲公告張貼三個月後收回深水埗通州街及桂林街的土地,以供市區重建局實施其發展項目的決定。該屏山居民認為政府收地的目的,是要讓市建局作為發展商謀取暴利,更會令等候上公屋的人士輪候更長時間,故此要推翻該收地的決定。

申請人李格度就政府深水埗收地一事申請司法覆核。

申請人李格度(五十七歲),答辯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申請人在自撰的入稟狀指,答辯人於今年二月十日刊憲,指依據收回土地條例在刊憲三個月後,收回深水埗通州街二七○至二八六號及桂林街一至五號的土地作為公共用途,即供市建局實施其發展項目。

指市建局謀取利潤

申靖人指市建局前行政總監譚小瑩在位時,曾稱不認同市建局是要擔當發展商的角色,以賺錢為實際目的,譚認為當局應將社會使命置於盈利之前,因市建局是使用公帑而行使收地權力。申請人認同譚的說法,並反對市建局擔當發展商以盈利掛帥。申請人指答辯人把涉案土地收回給予市建局發展非為公眾用途,而是以發展商身份謀取利潤,所有正輪候公屋人士包括申請人均不會獲益,而輪候上公屋的時間亦會被延誤。

申請人又指上述收回土地的程序亦有錯,因憲報的公告指所有利益人士均可於指定的三個地點查閱相關圖則。但申請人於今年四月三十日到該三個地點查閱時均失敗,故認為該公告指可查閱一事屬虛假行為,市民其實並無機會知道圖則及項目細節。

無業的李格度昨受訪時指,政府以公共用途之理由收地,但收地建樓的得益卻非收歸庫房,因此申請司法覆核,他透露自己輪候公屋已近五年,今次申請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全港市民爭取。

案件編號:HCAL 1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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