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一歲「維園阿伯」文浩泉於去年十月十三日佔中期間,在中環中銀大廈外「叉頸」襲擊一名十九歲「黃絲帶」男生。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判刑時,認為被告毫無悔意或半點反省,加上重犯機會高,故判他入獄七日,但准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未有聘請律師,自行在庭上表示,法庭將他定罪是不公義,他是「肉隨砧板上」,故不會作出求情。裁判官則指被告動輒有不滿,便以暴力相向,破壞社會秩序,故要判監以懲。此外,一名到庭支持被告的男子,因在庭上響起收音機,被趕離庭後與庭警理論,該男子說到激動時意外咬傷自己的嘴,需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ESCC 3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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