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焦點:求票心切易墮陷阱
本港旅行社代理商牌照的簽發,由旅遊事務署轄下的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監管,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註冊旅行社要先獲取香港旅遊業議會的會籍,之後才可向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申請旅行社代理商牌照。
申請審批嚴格,如申請人並非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的適當人選,或申請涉及的地點或位置不適宜作營辦旅行代理商業務,都會被該處拒絕申請。而《旅行代理商條例》列明,任何人無牌經營旅行社、旅行社不在指明地方經營、旅行社不按照旅行社牌照條件經營均屬犯法,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行社監管嚴格,條例列明持牌旅行社須於指定地點進行交易,不可於其他地方或於機場各處兜售機票,否則即屬違例。
董耀中提醒旅客宜光顧有信譽的旅行社,切忌因求票心切,而買下來歷不明的機票,遇到可疑售票人士,要提高警覺,有懷疑應即時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