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九歲無業漢於前年年尾在家中趁十七歲幼子及家人外出,只剩下幼子的十五歲女友時,兩度強迫對方性交。無業漢原被控兩項強姦及兩項交替性的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他昨於高院否認兩項強姦罪,但承認兩項交替罪,獲控方接納。法官現先索取被告背景、精神等報告,將他還押至九月一日判刑,但表明:「預咗坐監都得!」

被告郭德榮○三年離婚,與前妻育有一子三女,被告曾任運輸工及散工等,案發時無業。

案情指前年十二月四日下午,被告在家與事主X獨處,被告突走到幼子床上觸碰X,並壓着她強吻及撫摸。被告其後拖X進他的房間,並戴上避孕套與X性交,當時X正值月事,被告邊性交邊抹血。被告離開房間不久再拿着避孕套進房,強迫X替他口交,及後再與她性交。

案件編號:HCCC 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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