較早前,香港有護老院變成「虐老院」事件引起全民關注,結果該護老院不獲社會福利署續牌,超過五十名長者獲安排搬遷安置。目前,社署設有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何不將其擴展至長者照顧計劃,進一步拉近長者與子女的關係,並防止虐老事件再次發生。

現今私營護老院的質素的確良莠不齊。筆者到過一些護老院,眼見護理員數目有限,卻要照顧一大班長者,超過半數有長期病患,部分更行動不便,需要餵他們進食,當中不乏堅持不吃、嚥不下去及上嘔下吐的情形。

筆者遇過一名患上腦退化症的婆婆,每每吃飯都說要留下飯菜給孩子放學回家吃,實情是她的孩子今年已屆四十,其記憶卻停留於三十年前,因此每次護理員也要花費唇舌說服她多吃一點點,重複向她解釋孩子經已長大,不用留飯菜了。筆者看得黯然淚下,深明護理員的難處,那份精神及心力的付出不止於此,畢竟那位腦退化症婆婆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相信很多長者被送到護老院,全因子女要上班餬口,未能二十四小時全天候照顧。筆者留意到社署幼兒照顧計劃下提供社區保母服務,由社區保母在他們的居所或其他適當地點,提供幼兒照顧服務,自一一年起覆蓋全港十八區,取得巨大成功。保母們全是區內婦女,經基本訓練後,均能妥善照顧幼兒。同樣道理,讓她們照顧區內長者,不就能解決了護老院的服務不足,又能實踐鄰里關係的公民精神?

既然我們早知私營護老院的問題,何不另闢途徑,考慮其他照顧長者的方法,阻止悲劇重演之餘,實現長幼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