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不尊重別人就是不自愛。這些年中港矛盾惡化,有些人視對方為不共戴天,極盡侮辱謾罵之能事,不禁令人想起龍應台的「請用文明說服我」。自己不文明卻指摘別人野蠻,哪有說服力可言。

就以內地乞丐來說,作為一般市民,同情的就施捨幾個錢,不同情的大可以走開,畢竟這些人不是風燭殘年就是身體殘疾,淪落到行乞地步都有可憐之處。不過近日有人在網上留言並貼上多張相片,竟然自稱在炮台山故意踩踏一個行乞的婆婆,更形容對方受襲後「仲行得走得,好嘢喎」,還要加上一個笑臉表情符號。將別人的痛苦視為自己的快樂,再踏上一隻腳,這是甚麼樣的人才能做得到呢?有人批評這些是「人渣」作為,其實,人渣一半是渣,一半還是人,說他們是人渣還是侮辱人渣呢。

當事人似乎有大條道理,聲稱乞丐是內地人「來港搵食」。好了,就算如此,人家行乞最多是阻街騙同情,並非大奸大惡,犯不着如此仇視。孟子說,人皆有惻隱之心,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看來這句話已經過時,起碼對某些人來說已經不合適,因為他們毫無憐憫之心。更令人感慨的是,如此不文明舉止,竟然獲得不少人讚好,看來這個社會真的病了,而且病得不輕,有些人連弒父弒母的事都幹得出,也就不足為奇。

對了,有些人自稱「勇武派」,認為一般的遊行示威不足以表現勇敢。可惜觀乎勇武派的行為,實在與勇武兩個字沾不上邊,他們大都是蝦蝦霸霸,專登欺負老弱婦孺,如踢跌老人,弄哭小女孩,踩踏婆婆乞丐,欺負跳舞大媽等,至於真正在香港作奸犯科的非洲南亞裔假難民,卻從未見到勇武派蒲頭,除了欺軟怕硬,實在找不出其他的解釋。

一些人鬧來鬧去,無非是拒絕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敢過羅湖關展現勇武,到北京去鬧,那才是真好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