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行經粉嶺百和路行人隧道時,發現隧道牆壁鑲有學校的指示牌。從遠處觀看,驟眼下「藍底白字」的指示牌與政府一般指示牌相若,讓人以為屬政府設置。然而,細心觀察後卻發現並非政府路牌,而指示牌下更貼有校方即將舉辦活動。劉質疑指示牌未經許可,「人人都可以亂放路牌,咪天下大亂?」

行人隧道內貼有未經許可指示牌,路政署了解後已移除。(讀者提供圖片)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未獲許可,在道路範圍內、道路上或接近道路處或於任何建築物上,放置任何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一千元及監禁三個月。路政署發言人指出,就上址有指示牌固定在行人隧道牆壁上,對隧道的整體結構並無影響,現已移除有關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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