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去年初調查一宗懷疑有人上載自己身穿警察制服照片冒警案時,到一名港燈抄錶員的灣仔住所搜查,惟警員檢查其電腦外置硬碟時,發現一些兒童色情物品,包括十段片和四張相片,其中一個檔案名稱更叫做「香港女學生被強迫除衫手機自拍」;另外,警員亦在單位檢獲三部無線電對講機。抄錶員事後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和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

部分女童年僅五歲

控方案情指警員於去年一月二十九日晚,到三十一歲被告梁志強的灣仔皇后大道東住所搜查時,發現涉案兒童色情物品,內容涉及女童與成年男子性交和女童下體特寫,而醫生檢視有關物品後認為部分女童年僅五歲。

案件編號:DCCC 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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